我院喜获宜昌市“园林式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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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院喜获宜昌市“园林式单位”荣誉称号
 

 

近日,宜昌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2007年度的园林式单位,我院榜上有名,成为全市仅有的三家园林式单位之一。
在创建园林式单位的过程中,我院的主要做法是:
1、领导高度重视,起步基础较好。
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,把它纳入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。早在2004年筹建办公楼之初,就把园林绿化纳入规划之中,制定了高起点规划、高质量布局的方针,要求绿化与基建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。在施工过程中,院党组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及时研究绿化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,使工程得以顺利实施。在园林中树种的搭配、树木的移栽等细节上,一把手更是亲自过问、亲自考察、亲自组织实施,保证了建设的高质量。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,我院的园林绿化建设定位高、起步好。
2、群众积极拥护,创建氛围较好。
2005年底刚搬到新办公楼办公时,全院干警对办公场所的气派、办公环境的别致、办公设施的现代所折服,精神面貌焕然一新,工作起来有激情、有活力,工作成效显著。半年之后,当绿油油的草坪铺满大院,当移栽的古树抽发新枝,当种植的花朵争奇斗艳,当丛林的枝叶形成绿荫,当鱼塘的金鱼成群嬉戏,这时,全院干警才真正体会到在园林绿色中工作的乐趣,那份闲情、那份雅致、那份远离喧嚣的宁静、那份紧张工作后的放松,让干警激发了为全院发展作出自己最大贡献的热情。所以,当2007年本院把创园林式单位纳入计划时,全院干警人人拥护,人人献计献策,人人维护绿色环境。很多干警还自费购买花草摆放在办公室内,为室内也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。
3、注重日常维护,创建志在长远。
为维护好对专业性有较强要求的花草树木,我院专门聘请了专业的园艺公司为维护单位,该单位定期派人来维护,及时更换季节花卉,保证了常绿常青。全院干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也特别注重对环境的维护,发现花草树木和金鱼有异常时,及时报告给维护人员,保证了创建的成果。全院干警有一个共识,要以创建园林式单位为契机,抓好文化育检,为宜昌的“三城联创”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(夏祥军 供稿)
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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